
1、所以一般的记录保存与批记录一致是最稳妥的做法,一般不会有检察官提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保存至有效期1年后就可以了。国内通常的做法也都是这样的。
2、RDC ANVISA 16/2013要求所有相关文档和记录应保持相当于产品保质期的时间,但不得少于产品上市后2年。MHLW MO 169规定质量管理体系文档或其副本的保留期限为5年,对于需要特殊维护控制的医疗设备,保留期限为15年,产品保质期超过15年的,保留期限为保质期加1年。
3、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十九条 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一批。每批药品均应编制生产批号。
4、批记录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其他重要文件应当长期保存。 第一百六十三条 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他可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当有所用系统的操作规程;记录的准确性应当经过核对。
批生产记录是药品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批生产记录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原料和辅料的使用情况。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和辅料的使用量应当详细记录,以便追溯生产全过程。第二,生产过程的操作记录。药品的生产过程是十分复杂的,每个步骤都应当详细记录,包括输入、操作、输出等环节。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生产前准备,生产过程,检验记录,异常处理记录,产品释放记录,签名和批准。生产前准备: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生产过程:包括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的信息,如原材料的配制、清洁、灭菌等过程,药品的制造、包装、质量控制等过程。
包含的内容有:时间和日期,使用的原辅料数量,批号以及检验依据,使用的主要设备的说明和编号,每个批次特定的认证,重要参数的真实结果的记录。
生产的批次号、日期和时间,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基本信息。批记录包括生产的批次号、日期和时间等基本信息,生产的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批记录是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等生产环节中不可或缺的记录之一,记录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关键信息,是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1、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生产前准备,生产过程,检验记录,异常处理记录,产品释放记录,签名和批准。生产前准备: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生产过程:包括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的信息,如原材料的配制、清洁、灭菌等过程,药品的制造、包装、质量控制等过程。
2、批生产记录是药品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批生产记录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原料和辅料的使用情况。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和辅料的使用量应当详细记录,以便追溯生产全过程。第二,生产过程的操作记录。药品的生产过程是十分复杂的,每个步骤都应当详细记录,包括输入、操作、输出等环节。
3、批生产记录是记录一个批号的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原辅材料与所进行操作的文件,包括制造过程中控制的细节。简称BPR(Batch Process Record)。批档案是为了便于对每批产品的质量进行追溯,需对生产物料及产品建立批档案。这两个名词基本都是用在药品生产企业上,药品GMP认证时需要这些完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