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代表的义务责任有:协调施工、设计、监理关于项目正常运作的日常工作。及时通知以上3方关于工程变更事宜。处理现场施工单位发生的变更。确认每月(周)工程进度,审批进度款。
2、甲方代表的具体职责有:负责建设项目的外部协调,协助工程科办理开工许可证等手续,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以及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
3、施工甲方代表的职责是基建规划处派驻在施工项目现场的负责人。